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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维修

湖北-荆门 04-21 18:53  悬赏 0  发布者:WH0997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的旧房子年久失修,成了危房。现在拆了半边,在原脚上砌墙,准备修的和原先一样。隔壁邻家出来阻拦,不让修,说引响他的窗户采光.请问我到底能修吗?如果不能,就只有看着房子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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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22 10:42
您好!
按建筑规范:相临房屋的采光间距一般应以相临房屋较低的房屋一方高度的0.8——1.2计算。如你的房屋高度为10米,而相临的房屋为15米,则基本间距应在8——12米;如相临房屋为8米,则基本间距应在6.4——9.6米之间。当然还有一些实际情况要考虑,请你最好通过当地的规划部门去咨询和办理相关的手续。邻居不同意可以通过规划、房产、居(村)委会等部门和群众组织来协调。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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