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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咨询

贵州-黔东南 11-02 22:02  悬赏 0  发布者:古镇民 给我留言  回答:(3)
张律师你好  
 我有一块地,在一九八九年从生产队的水打沙地的荒地中买过来作为宅基地,但是各种原因一直未修建房子,也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只有当地人民政府加盖公章的字条,现当地政府准备征用该地,但是补偿标准过低,与当地市场价相差很大,而且在征用过程中,现在估算的面积与以前的土地面积相差很大,硬性的扣除12米进深作为不承认的面积,说是我的土地占了河床,但是我们没有占,因为当时我们在河边种了很多树作为地界标志,当时都没有占,怎么现在说是占了,我该怎么办啊,还有就是补偿款没有标准给我们,而是他们说多少就是多少,想咨询您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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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2 22:41
你应该找政府出面解决,划定当初的界限,这样好些,去政府反映要求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1-03 17:09
补偿不合理,只能依法维权。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1-11-03 18:01
要求政府公开相关信息,依法补偿,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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