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宇  刘哲  李晓航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办理离婚后又因孩子问题继续住在一起,男方再次提出分开,女方是否可以获得部分财产?

山东-威海 11-02 22:28  悬赏 0  发布者:411650…… 给我留言  回答:(5)
王某(男)和于某(女)大概七年前因有第三者插足离婚,后因孩子还小,于某与王某继续住在一起,但二人没有办复婚,迄今,女方一直照顾孩子,男方除支付孩子学费外,对孩子没有任何关注,如今,男方再次提出分开,同样是因为对三者,想问一下女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些补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8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1-02 22:39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1-02 22:39
已经不再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了,就不再享有补偿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1-11-03 07:57
你好,没有复婚就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在此期间的工资收益等都归个人所有,同时可以向另一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1-11-03 10:50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1-11-03 11:28
可以给与一定的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广东茂名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锦州
人气:441030
浙江 杭州
人气:442811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03
山东 菏泽
人气:21436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