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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妻子身怀六甲期间有外遇且提出离婚,法院会偏向哪方?

 11-03 11:35  悬赏 20  发布者:伤透心的人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萍乡 回答:(3)
我是女方亲人,她丈夫现在提出和怀孕妻子离婚,两人还有一个3岁的孩子,怀孕是二胎,男方现在要求和女方离婚,且和另一女方的在一起结婚,一个月以来每天的吵架,男的不知悔改,坚决要离婚!现在女方只有他们的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算不算证据?女方是不想离,因为有孩子,如果要离的话,法院会偏向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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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1月03日 11时39分
这种情况,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除非女方同意
追问:

如果女方同意的话,女方能要求赔偿吗?因为现在两个人是仇人一样,男方孩子也不要

回答:

可以要求赔偿,只要有证据证明在外有第三者,QQ、手机短信也是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3 11:14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有证据证明男方属于过错方,在分割共有财产时,会偏向照顾无过错方,也即女方。
追问:

QQ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算不算是证据?

回复时间: 2011-11-03 12:21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在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可提出离婚。如果女方不同意,目前男方无法达到离婚目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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