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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住处了怎么办

北京-海淀区 10-30 09:32  悬赏 20  发布者:pybsm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和老婆几次上法院起诉离婚均没离成,上个月我出差在外地,她把我们的住房卖给别人,(房产写她一个人名字,但是婚内买的),她给了我1/3的房子款,我也收下了,收前我不知道是卖房子的钱,收了后才知道。我去房产局查,她和人家签的合同价格低到比给我的钱还少,她说是为了少交税。请问我们现在还没离婚的,我能要回房子或要求赔偿吗?(我们是商品房,我是外地户口,她是北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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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30 09:35
该房屋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房管所是不会给过户的, 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09-10-30 09:47
婚后共同财产,应共同行使处分权,如果未经你的同意不应产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后果。建议与律师当面咨询委托办理。
回复时间: 2009-10-30 09:51
律师如果操作好的话,是可以把你的房屋争取回来的
回复时间: 2009-10-30 10:39
你好!
你可以起诉要求确认交易无效!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回复时间: 2009-10-30 10:46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回复时间: 2009-10-30 11:34
可以主张房屋买卖无效或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09-10-30 11:43
你可以起诉合同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09-10-30 12:01
此房产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经过夫妻二人共同同意方可过户。
回复时间: 2009-10-30 13:35
    可以要回房子或要求赔偿,具体如何操作,需要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0-31 09:22
该房屋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房管所是不会给过户的, 协商不成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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