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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无效结婚

湖南-长沙 11-03 20:24  悬赏 0  发布者:阳光9900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因未婚怀孕已3月,今年10月28日,我男朋友逼迫我和一个他妹夫在浏阳乡下找来的一个快50岁的男人结婚,为的是办理准生证,经过我男朋友多次的威胁,他说我不去的话就不管我和肚子里的孩子,反正也只是假结婚,我还是跟他一起生活,只是为了生下孩子。最终僵持了快2个小时,我与陌生男人扯了结婚证,扯证后我男朋友马上付给他1万元,并在我们的协议书上签字,(协议书的意思是扯证后给1万,协助办理准生证再离婚给1万。)我现在想取消这种荒唐的结婚,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取消这次的假结婚吗?
问题补充:
是否可以通过法院对男朋友买卖我的婚姻提出其他的诉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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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3 20:29
离谱!可以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1-03 22:01
离谱!可以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1-03 22:20
可以撤销婚姻
回复时间: 2011-11-03 22:33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你有权在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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