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刘海鹰  吴健弘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宿州学院对面 天露浴池 暴力野蛮老板,穷凶极恶开车追砍大学生

安徽-宿州 11-04 07:47  悬赏 0  发布者:为民请命16……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1.10.22日,星期六,这一天对于宿州学院的大学生祁某来说本是个开心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宿舍的老三潘某的生日。
就在这一天的晚上,宿舍一行人来到宿州学院外面的饭店聚餐,将近结束的时候,祁某尿意来袭,于是走出饭店,恰巧饭店对面是个浴室,此浴室名字叫做“天露浴池”,而就在浴室的旁边有一条臭水沟,于是祁某就准备向臭水沟小便,这时祁某正欲解开裤子,可是还没有来得及,显然旁边的女老板看出了祁某的意图,气愤地叫道:“你个不吃粮食的”,于是祁某顺口说出“你说谁是不吃粮食的啊?”就在祁某还没有反应过来,旁边冲出一中年男性(后得知是女老板的丈夫)对着祁某就打,于是双方就打了起来。
后来在祁某室友的劝阻下,双方停了下来,正准备回去,可是谁会想到,就在这个过程当中,天露浴池的女老板已经打好电话、叫了不少人,可是不等这些,女老板就已经纠集了不少人,手中拿着砍刀,向祁某等人追来,手无寸铁的祁某等人见情况转身就跑,这是女老板等人的第二次报复,跑远之后祁某等人见对方没有在追来,以为没有事了,心绪也稍微平静下来,同时也放松一些了,可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更可怕的事情在后面。
就在祁某一行人准备从宿州学院东区南门回去的时候,只见一辆黑色轿车直接向他们冲过来都不打转弯的,而这辆车正是天露浴池女老板等人,以及他们几个手持砍刀打手,这时祁某和潘某为大家安全着想,转身向东二铺方向跑去,而轿车也随着他们追过去。
随着轿车向他们追来,祁某和潘某向卫校、东二铺方向跑去,为转移轿车的注意力,祁某和潘某分开分别在马路两侧跑,此时轿车径直向潘某撞去没有减速反倒加速,潘某迅速向外侧跳开,险些撞到,轿车看没有撞到潘某,不甘心,于是又向另一边的祁某撞去,轿车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祁某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直接将祁某撞进卫校大门北侧的马路沟里面,沟里面全是稀泥,使得本来就是遭车撞重伤的祁某动弹不得,这时浴池女老板等人手拿砍刀下车,先是对祁某一顿拳打脚踢,这是浴池女老板的第三次报复,然后将拉上岸来,还没有容得祁某半点反抗,穷凶极恶的女老板等人,更是干出了丧尽天良的事情啊。
就在祁某被拉上岸的瞬间,她们四五个人手持砍刀直接对祁某就是一顿狂砍,此时的祁某如同砧板上的肉,真的可以说是任人宰割,祁某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这些人不管轻重、不论头脚……下手之重、手段之狠,实在难以想象,这是女老板的第四次报复。
就是在那儿,他们还将祁某身上的一部手机和内有400多元的钱包抢去。
可能是还没有将心中的丑陋展示尽,也可能是砍人砍累了,这些歹徒竟将重伤的祁某拉进了轿车的后备箱,掉头回到了浴池,将祁某拉下车后,女老板等人又对祁某进行一阵狂砍,本来就身负重伤的祁某,这时无异于雪上加霜啊,这是女老板对祁某的第五次报复。
富有戏剧性的是,在刚发生冲突的时候,女老板报了警,可是就在女老板等人又回到浴池对祁某第五次报复打击的时候,警车赶来了,女老本等人,丢下祁某不管,迅速逃离了,至此,女老板等人仍在逃。
赶来的是朱仙庄派出所民警,警察们将祁某抱上车送往朱仙镇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因为祁某伤势过重,在朱仙庄医院进行了简单的伤口缝合,可是需要立即转院,于是连夜将祁某转至最近的矿建医院,进行抢救治疗,至此,深受重伤的祁某仍住院在矿建医院。
以下是祁某在朱仙庄医院抢救时的照片:

这是祁某全身受伤的照片,全身都是血与淤泥。

这是祁某被砍伤的膝盖,歹徒们为防止祁某逃跑,没给膝盖分别砍伤数刀,真的是横七竖八啊,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啊,他们的意思就是想废掉祁某的双腿啊。目前祁某双腿无法动弹。
这是祁某的上身和胳膊,大大小小的刀痕不计其数,目前祁某双手无法动弹。可想对方之残忍很凶狠,要知道祁某还仅仅是个学生。
这是祁某头部的伤势,其中主要伤口是头上部左右分别各中一刀,将头皮砍开,是否伤及头骨目前不得而知,其次是右眼上方的眉骨,重伤一道,目前右眼无法睁开。
这是怎样的一群人,如此凶残;这是怎样的一群人,如此暴力……良知何在,道德何在,学生的生命安全如何保障,拒绝冷漠,伸张正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4 07:58
如果祁某的伤经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浴池女老板等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另外他们在对祁某实施暴力之后,拿出他身上的钱,已经构成了抢劫罪,公安机关也应当立案侦查,二者均构成就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广东茂名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2013
山东 济南
人气:5616
湖北 潜江
人气:20258
江苏 无锡
人气:51341
辽宁 锦州
人气:44177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