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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的施工方(私人)向业主(私人)招揽了民房建筑施工,施工期间因施工不当,砖墙倒塌打伤工人,造成重

 11-04 11:38  悬赏 20  发布者:zxI1055 回答:(2)
双方有签订合同,但是,合同并未按法律相关规定条款签写。其中有写到“施工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施工方)承担一甲方(业主)无任何关系”;乙方(施工方)又把该工程签署给他人,并向对方签订了合同,合同上也写到:施工期间发生安全问题都以乙方无关。我想请问的是:按目前来看,业主是否应付责任?三方之间有何种赔偿关系?用数字来说,三方的比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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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4 11:42
约定无效的。违法了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关资质的强制性规定。安全事故应该由业主方承担。
回复时间: 2011-11-04 13:22
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合同为无效合同。发生安全事故,发包发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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