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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浙江-杭州 11-04 17:02  悬赏 0  发布者:wupaer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
我老板目前跟开发商出现纠纷,房产属单身公寓类,但产权是写字楼性质。 大致情况:

- 11年1月份跟开发商签订大致协议,以及支付了22万订金,当时对方说4月底前肯定可以拿出三证。我老板与5月份简易装修,并5月份搬入。

- 结果直到8月份对方才拿出三证,但是正当要去房管局办过户的时候,开发商说询问房管局后无法销售给外籍人士。

- 我们自己去问了房管局,对方说去年11月份就有相关政策不能卖写字楼给外籍人士,但我们跟开发商签合同前,对方就知道我老板是外籍人,他们声称是可以交易的。

-故我方提出要赔偿我老板的装修费约4万元以及免租金到明年10月底,同时需他们支付利息(对方至今未退回订金)。

-但对方现在只同意免租金到10月底,赔偿约1.9元的违约金。续租的话感觉比行情价格还高,他们也不同意支付装修费和利息,

像这样的案例,你们认为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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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4 17:25
你好,对方明知你老板是外籍人士而且当时也知道写字楼不能卖给外籍人士导致不能过户,那么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你老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订金要求全额返还,装修的费用你方如果能举证证明的,那么你可以诉请至法院,违约金如果当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你的时间损失赔偿,对方免租金到10月底如果起诉到法院,这个项法院一般来说不会支持,请你自己衡量,谢谢!
回复时间: 2011-11-04 20:36
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具体事宜,可来电详细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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