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朱建宇  陈利厚  吴健弘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入职时未签劳动合同索赔问题

广东-惠州 11-04 20:34  悬赏 10  发布者:ccki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0年6月2日入职时,未签劳动合同,一直到2011年1月1日才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是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请问现在能否对未签劳动合同的那7个月进行索赔??
问题补充:
现在是公司以我工作内容少,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不能对去年未签劳动合同期间进行索赔???如果可以索赔,请问有没有期限??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4 21:19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你工作7个月,公司应当对你支付7*2=14个月的工资。现在公司要对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浙江金华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575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158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26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11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