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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该怎么办

 04-25 13:50  悬赏 0  发布者:陈尘5225……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10)
我已成家。老家有一个老母亲和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
老家拆迁的时候按照政策可以拿两套房子。一套母亲的,一套我们自己的。我们先拿的老母亲那套房。当时按照老母亲的意愿写了老母亲和我女儿的名字。我和姐姐都签字了做了公证。
我自己的房子要拿的时候,老母亲反悔了。不同意我们在工作生活的地方买房子,执意不肯拿出她的身份证和拆迁公司开具的特种存单买房(原老家的房产证上是老母亲的名字)。
现在母亲既不同意我们在老家给她租房,也不同意我们放弃继承她名下的房子。我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申请走法律途径.
    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分割只能分割财产,不能分割协议。也就是要等房子买好以后才能进行分割!而我现在的问题是老母亲不同意把她的身份证和写有她名字的特种存单拿出来(5.4w)。没有这两样东西我就没办法买房子。 请问,我还能有别的办法不通过老母亲买自己想买的房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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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6年04月25日 16时13分
你好
    1、如果特种存单上写的是母亲的名字,那么如果用特种存单买房必须通过母亲来进行,这是个绕不过去的坎。
    2、特种存单作为拆迁给予的经济补偿,是具有可分性的,你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母亲将属于你的部分支付给你,这样你就可以取得部分存单利益,然后你再买房就不必通过母亲了。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追问:

这样过去谈,你看可以么?有没有我自以为是其实不成立的地方?

回答:

我认为是可以的,只要你对原来的房产享有份额,你就有权取得相应的份额。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先这样吧,有问题再聊好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25 14:16
你好,如果另行购买房屋,只要以你自己的名义、自已出资进行购房即可。因为原房屋是你母亲名下,协议未买无法进行分割。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41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25 15:31
如果确实未实际产生房产,一般无法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4-25 15:40
你好!
1、你最好的办法是说服你老母亲,让他同意,这样你就可用这部分拆迁资金购买房屋。但购买的新房子上也要加入你母亲的名字,将来你母亲身故后,涉及继承,也很麻烦。
2、如果实在无法说服,你可以自己出资以自己的名义购买自己中意的房子,也可以申请贷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均可。
3、你母亲名下房子拆迁款及其补贴,等你母亲身故以后,可以依法继承。你和你的姐姐均有继承权,要平分这部分财产。
4、法院人员说的不对,你分割得是存单,而不是协议,应当依法受理,建议向他们的主管领导反映。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25 17:15
如果确实未实际产生房产,一般无法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4-25 19:29
做你母亲的工作
回复时间: 2016-04-26 09:14
如果确实未实际产生房产,一般无法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4-26 10:03
多与你母亲沟通下,如果实在不行,就自己出钱买房,写在自己的名下即可。
回复时间: 2016-04-26 22:47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房屋产权证登记您母亲和女儿名字,那么房子系二者共同所有。
    其次,您母亲持有的特种存单,属于拆迁补偿的款项,如果您属于拆迁补偿对象,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该存单的金额主张分割。
    再次,为了不影响家庭和谐,还是建议您跟母亲沟通,说明您在工作生活地方买方的必要性,积极做母亲的工作,排除母亲的担忧。
    最后,如果母亲执意不同意,且避免影响和谐,您也只能通过自身出资购买房屋了,没有其他办法。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回复时间: 2016-04-27 12:01
你好,最好的办法是与你母亲友好协商,彼此以爱心相待,许多问题便能迎刃而解。

希望回复对你有帮助,如有不明之处,可追加提问或来电咨询,如满意,请评选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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