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哲  刘海鹰  蒙彦军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您好 我和我老公结婚2年多,有车和房子都是我们婚后买的,房子和车都在我个人的名下,现在我怀孕5个月,

北京 04-25 16:15  悬赏 0  发布者:1461566421 给我留言  回答:(10)
您好 我和我老公结婚2年多,有车和房子都是我们婚后买的,房子和车都在我个人的名下,现在我怀孕5个月,发现他出轨了,并且他自己也承认了,但是我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是发现了他和那个女人的微信聊天内容。我想咨询的是 如果我现在提出离婚,他不提及财产分割我民政局和平离婚,房子和车归我个人所有吗?如果是的话离婚后如果他在提出分割财产 他还有权利吗?还有如果不经起诉直接去民政局离婚他的个人名下存款我还能分到吗?谢谢您 麻烦看到帮帮我
问题补充:
 如果我们离婚的时候,他没提想分房子和车什么的,直接把离婚手续办完了,离婚之后他才想起来想要房子和车还有权利分割吗 我现在提出离婚他同意,而且他并没有提及房子和车要平分,那是不是如果我们直接离婚了,房子和车因为在我名下,是不是就跟他没关系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25 16:24
您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予以平均分割的!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25 16:38
您好,可以
回复时间: 2016-04-25 16:32
您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予以平均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6-04-25 16:36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可来电咨询或带证据材料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4-25 16:39
你好,婚后购买的车子和房子及存款,都属于夫妻共有,可以均分,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他适当少分财产,协商不成,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25 16:45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离婚诉讼,尽快厘清婚姻关系,开始新的生活。分割双方共同财产,如可证明对方婚内出轨,可请求法院不分或者少分给对方。
回复时间: 2016-04-25 16:53
不是的,离婚后还可以另行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4-25 21:37
关键要看离婚协议如何约定
回复时间: 2016-04-25 21:55
婚后取得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前取得的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4-26 14:33
你好,即使你们离婚对方没有提出分割,事后他还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建议来电详细了解你的案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梅州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临沂
人气:248893
辽宁 大连
人气:13014
广东 梅州
人气:12857
湖南 长沙
人气:543678
辽宁 锦州
人气:440597
河北 保定
人气:16155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7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