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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多次以吵架生气为由不回家,我该用什么理由提起离婚申诉

河南-许昌 10-31 12:04  悬赏 20  发布者:baobei…… 给我留言  回答:(10)
结婚一年多,女儿不到一岁,由于是闪婚,婚后感情不好,他多次以吵架生气为由不回家,他家人不管不顾,我女儿由我父母抚养,请问我该以什么理由提起离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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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31 12:26
答: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依据是“双方感情破裂”,因此,你应当围绕此规定举证,才可能达到离婚目的。
回复时间: 2009-10-31 12:39
建议综合考虑
可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回复时间: 2009-10-31 13:07
以夫妻感情不和。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09-10-31 15:33
感情不和,我可以代理。电话13093227232
回复时间: 2009-10-31 21:52
闪婚,一般可以以婚前缺乏了解,婚后难以建立夫妻感情这一项作为理由,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09-11-01 06:14
婚前缺乏是必要了解,婚后性格不合,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
回复时间: 2009-11-01 10:57
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具体列举感情破裂的事实,比如不回家。
回复时间: 2009-11-02 14:18
如果对方同意就好办了,否则,按以上律师建议起诉也可。如果经过一次诉讼程序法院没有判离婚,六个月以后再起诉一次判离婚的可能性就大了。
回复时间: 2009-11-02 16:09
闪婚,一般可以以婚前缺乏了解,婚后难以建立夫妻感情这一项作为理由, 
回复时间: 2009-11-03 09:42
以"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为理由即可提出离婚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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