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继承法~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上海 11-06 07:54  悬赏 15  发布者:Gkm2520 回答:(6)
儿子成年后,母亲再婚,母亲和继父一起居住在儿子和母亲共同所有的房子里(产权证上只有儿子和母亲的名字),户主为儿子。儿子在外地工作,偶尔回家。儿子和继父算不算继承法中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不是,该怎么做,才算是?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6 08:21
您都成年了,当然是不算的。
回复时间: 2011-11-06 11:35
因为儿子已经成年,不管采取什么办法,也无法形成儿子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一法律事实。
回复时间: 2011-11-06 12:25
不属于。儿子未成年,继父承担过抚养义务,才属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回复时间: 2011-11-06 15:28
不算!只有从未成年共同生活!如需要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回复时间: 2011-11-06 19:13
你好:
    不算。
    在法律上,怎么做都不算,因为儿子已经成年。
回复时间: 2011-11-07 17:06
不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609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63
安徽 合肥
人气:283052
福建 莆田
人气:54142
湖北 襄阳
人气:439364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