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3岁幼儿在私人开办的幼儿园造成伤害应该怎样索赔

黑龙江-佳木斯 04-27 13:05  悬赏 0  发布者:vv00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孙子在个人开办的幼儿园。6月14日他低头捡小积木。被一个小朋友踢到了左耳。造成左耳顿挫伤,左耳外耳道炎。在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现在医院建议回家休养2个月。吃口服药物。定期去医院复查。造成此事的小朋友家长没有出面。幼儿园答应给医药费。这件事情我可以怎样申请后期的治疗费用和赔偿。多少合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3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27 13:18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5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27 13:27
你好,按照实际损失主张
回复时间: 2016-04-27 13:08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山东淄博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4027
广西 柳州
人气:707908
湖南 长沙
人气:54421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5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7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