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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要回我的农田吗?

安徽-安庆 11-06 17:17  悬赏 0  发布者:555666……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承包的责任田位于黄尾镇云峰村横山组狮行畈,面积4.8285亩,属于基本农田,是一家人唯一的口粮田。,因黄尾镇属于大别山腹地,山高地陡人均农田很少,济广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又占用了不少农田,据考察此田是全镇最大的良田,希望领导重视此田,,济广高速公路建设期间被施工单位租用,后因修建“村村通”水泥路,云峰村要求租用临时堆放材料,并约定水泥路完工后还田复耕。2011年水泥路完工后,材料至今还在堆放云峰村尚欠3000元租金未付,又要求永久占用本人的责任田建设新村部,云峰村称,征地手续已通过国土资源局审批。且于2011年8月30日要求本人在云峰村拟定的“征地协议”上签了字。
“征地协议”第一条规定,“根据国家政策和有关法规,甲方征用乙方农田,协议签订之日起,使用权永远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甲方施工,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二条规定,“征用价格为26000元/亩,共计人民币125541元。甲方在开工时付40000元,主体完工付45541元,余款即40000元待村部装修竣工后一次性付清。”第三条规定,“此协议未尽事宜,只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即不可起诉或其他方式解决)”。云峰村未向本人出示协议中提到的“国家政策和有关法规”条款以及“土地审批手续”。“征地协议”签订后云峰村,随即破土动工,将本人的责任田挖得面目全非,但租金分文不付。后经查实,云峰村未办理任何“征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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