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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4年做出租车出车祸了脑震荡住院二十天后出院,至今头还很疼

辽宁-丹东 04-28 09: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2014年做出租车出车祸了脑震荡住院二十天后出院,至今头还很疼,做了很多检查但没有问题,也没结按,我想结按可手续丢了不少,保险公司陪的也少没我看病时花的多,我应该怎么办,我想治好病可我不懂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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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28 10:59
你好,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支持的赔偿应该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这几项。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在确定民事赔偿主体时,首先应该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划分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承运人(如本案中的出租车司机)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情形下,承运方与事故的其他方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害了乘车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两方都是民事赔偿主体。二是承运人对事故的发生无责任,其他方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形下,就发生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出租车乘客既可要求事故其他方承担侵权责任,也可要求出租车司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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