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陈皓元  刘海鹰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合同履行期限问题!谢谢

重庆 11-02 17:58  悬赏 10  发布者:学法溯源 给我留言  回答:(8)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从09年1月1日到09年5月1日,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借款人只能在09年5月1日当天还款,还是在这个期限内都可以呢?还是其他的什么意思?履行期限对主债务人的偿还行为有什么意义?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02 18:24
答:1、在这段时间内都可以还款,但是,从5月1日起,贷款人方有权向借款人主张还款;诉讼时效开始计算;2、履行期限的经过意味着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违约行为,得到法律救济。
回复时间: 2009-11-02 21:21
就是说从2009年5月2日起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09-11-02 21:38
1、在这段时间内都可以还款,但是,从5月1日起,贷款人方有权向借款人主张还款;诉讼时效开始计算;2、履行期限的经过意味着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违约行为,得到法律救济。 
回复时间: 2009-11-03 15:34
带上合同当面给律师审查吧
回复时间: 2009-11-03 17:36
在约定的期间履行都可以,履行期限限定了主债务人的履行时间,超期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09-11-05 15:39
建议当面仔细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1-06 11:15
在其期间还款即可。其意义就在于债务人便于筹钱
回复时间: 2009-11-13 12:59
从09年1月1日到09年5月1日在这个期限内都可以还款.从5月1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2、履行期限的经过意味着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违约行为,得到法律救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临沂
人气:248969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3440
重庆 渝中
人气:396862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05
湖南 长沙
人气:543851
安徽 合肥
人气:2826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