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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

 05-01 12:40  悬赏 25  发布者:139072……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襄阳 回答:(4)
双方都没有结婚,但孩子现在3岁多了,女方是外地的孩子出生到现在一直和我们一起生活,女方也没有工作这几年生活的费用都是我自己承担。由于女方出轨和情人开房间被我发现,我要求分开,但双方都要求孩子抚养权,协商已经不行,请问法院会怎么判?
问题补充:
请问怎么个综合法,我要怎样才能争取到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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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5月01日 13时15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与对方没有结婚,双方为同居关系,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要求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处理。依据是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扶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其次,根据最高院关于离婚子女扶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本案中,您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有收入来源,女方无收入,因此无论从生活环境还是收入来源角度,您比女方有优势。因此,建议您根据上述规定收集对您有利的证据,主张孩子抚养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01 12:43
法院会综合判断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回复时间: 2016-05-01 12:53
法院会综合判断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回复时间: 2016-05-01 13:19
你好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所以,其实法律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父母双方的学历、家庭、收入、秉性、健康状况都会对孩子的成长有影响,法律也无法对抚养权作出具体的规定。不过,相对于物质条件,发自对孩子内心的爱,更能让法官产生倾向。
     3、现在,你需要做的就是让法官认识到你以及你家人对于孩子是决不妥协、决不放弃,让法官认为孩子跟你生活不会受委屈,同时开庭时孩子正在跟谁生活也会影响法官对抚养权的判决,也就是说在诉讼期间,一定要与孩子一起生活,法官出于维持孩子生活现状的稳定,也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生活的现状,这对你也是有利的。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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