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可红  
该问题已关闭

妻子外遇一年多,经常找不到人,我提出离婚,孩子房子归我,她不同意就拖着不离

黑龙江-牡丹江 05-02 10:5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妻子外遇一年多,经常找不到人,我提出离婚,孩子房子归我,她不同意就拖着不离,如果这次她再走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找到她,孩子她也不管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950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5-02 10:54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她是过错方,财产可以不分或少分
追问:

可是她外遇我找不到人,就是知道在哈尔滨的一个工厂,已经同居一年多了吧,我有一张他们的合影,应该是没穿衣服,只照到肩部亲吻的,这样算证据吗

回答:

属于证据

追问:

现在她就是和我争房子,我是想孩子18周岁,过户到孩子名下,她不同意,并且不承认有外遇,这种情况我请律师费用大约多少钱,我们结婚这么多年钱都是她管着,走的时候一分都没有给我,孩子都是我自己照顾

回答:

所以你要起诉啊

  • [黑龙江-哈尔滨]
  • 高志博律师 VIP
  • 电话:18686729300
  • 5643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5-02 10:55
你好,可起诉离婚,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75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5-02 12:05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5-02 11:02
直接起诉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上海静安区
广东潮州
广东东莞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浙江嘉兴
河北保定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55037
上海 静安区
人气:78336
广东 潮州
人气:14711
广东 东莞
人气:394688
山东 菏泽
人气:348286
福建 厦门
人气:13897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