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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

辽宁-锦州 11-08 20:40  悬赏 0  发布者:晴天的瑞士 给我留言  回答:(2)
婚姻存续期间,05年男方做生意贷银行款共10万,是在女方不知道的情况下,现在一直未归还。女方自己有工作,不需要也没花到男方的钱。贷款男方全用于个人买彩票赌博和与第三者挥霍,孩子当时17岁,现在22岁,归男方。但这两年一直由女方抚养。(男方现在买断打工,每月有单位生活费800多元。)原来的房子归女方所有。现在女方想再买房子,请问,写女方自己的名字合适吗?如果不合适是写孩子的名字还是亲人的名字呢?先表谢意,恳请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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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8 20:44
可以约定买房写谁的名。建议委托律师详谈,以便给予您有针对性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1-11-08 20:44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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