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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问题怎么样?

四川-泸州 11-08 22:32  悬赏 25  发布者:泉灵圣地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位大学生村官,去年政府让我负责汽车下乡补贴。有两个汽车下乡补贴的申报资料放到我的办公桌上(当时我下乡不在),因为资料不齐全无法办理,其中一个电话打不通,另外又让其在村的村干部通知未果,无法联系到当事人致使超过补贴期限。另外一个的电话打不通,通过村干部联系上,因为还剩七天补贴就将终止,我让他在一个周之内将资料补齐,可他将所缺资料补来时已经超过期限!还有一个压根就没有将资料交给我,在补贴期限过后硬说是给了我,却无法提供依据。最后镇政府让他们都把资料补齐后交给财政所,说因为他们是在补贴期限内购买的,要给他们补贴。现在镇党委研究决定:说责任在我,让我承担20%的责任。
请问,我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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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9 09:28
你承担的是什么责任啊现在,是内部的管理责任啊,没让你承担民事责任吧。
追问:

谢谢!是让我承担那三个没有得到补贴金额的20%!这事儿我有错吗?该通知的渠道我都通知了啊!

回答:

你能证明你通知到了哇。但他处罚你总有内部规定或者要求,如果没有你可以不履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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