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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说网站的优先签约权算不算不平等条款?应该怎么解决?

广东-江门 05-04 14:39  悬赏 0  发布者:levenw……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在某网站签约了一部作品的著作权转让合同(只是书,不是人),合同中附带了优先权约定,说协议期间本人的每次出新作品都要给予网站30天的优先签约权利,不论网站放弃多少部,只要本人有新作都要先交由网站享受优先权。并说如果因本人原因导致网站不能行使本协议约定的优先权,本人要退还网站依据本协议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而且合同中并没说明协议期限。请问这算不算不平等条款?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申请撤销吗?同时如果本人并未获得任何报酬,那违约责任又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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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04 14:48
这个合同从形式看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不太对等,你可以与对方协商,并可依合同约定讨要报酬,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追问: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因为原出让著作权的小说浏览量很少,实际双方都没产生收益,也没有报酬可以追,本人觉得签约网站宣传能力不足,所以想草草结束签约作品。然后重新创作新的作品转投向其他网站发展。就是怕原网站把住这个协议,非要把我的新作品也签了,然后继续没收益的恶性循环。如果我硬要把新作品改投其他网站又怕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想问一下,如果他告我违约,我可否以这是不平等条款申请法律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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