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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出轨并怀了别人的孩子,女方主要约男方进行协议离婚,但在协议期间私自去法院申请起诉离婚

辽宁-沈阳 05-05 08:1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女方出轨并怀了别人的孩子,女方主要约男方进行协议离婚,但在协议期间私自去法院申请起诉离婚,想问一下,过错方主动提出离婚对男方有没有不利的地方,过错方提出离婚,在判决上有利吗? 女方出轨期间怀上别人的孩子,目前应该是怀孕4个月左右,但在起诉的时候隐瞒了,如果有确凿的证据,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净身出户吗?具体财产会怎样分配?谢谢! 抓现行的照片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吗? 抓现行以后,已经报案,并将抓现行的相关证据资料提交派出所,法院是否可以到派出所提取资料,并作为出轨的证据,如证实出轨,一般双方的财产是怎么样分配?过错方分配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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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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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5-05 18:14
可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财产均分,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5-05 08:47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回复时间: 2016-05-05 08:56
你好,积极应诉,并提出反诉要求损害赔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
回复时间: 2016-05-05 09:22
你好,你应诉的同时,可以提出赔偿。原告有过错,一般不影响财产的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5-05 09:57
积极应诉,并提出反诉要求损害赔偿、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回复时间: 2016-05-05 10:26
你好,你积极应诉的同时可以提出赔偿,具体可以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5-05 13:54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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