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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年前的欠条

福建-福州 05-06 10:29  悬赏 25  发布者:hzz520 给我留言  回答:(27)
十九年前的欠条,没有还款时间期限,月息两分。现在怎么维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06 11:27
你好!
1、可以通过诉讼要回。
2、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返还。3天5天一星期均可。依照合同法规定,没有约定借款期限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最长期限为20年,超过20年的,法律不予保护。如果对方有证据你曾经要过该笔款项,诉讼时效从你最后一次索要时期,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超过2年就是失去了胜诉权,超过20年的,就是对已经给你了,还可以起诉要回,法律就不再保护你了。
4、约定月利息2分,就是月息2%,年息24%。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诉讼要回约定的利息。
5、建议你立即向对方索要该笔借款的本金和利息,要求对方在3-7天内还款(注意录音保留证据),若对方期限届满仍不还款,可以到对方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诉请对方支付本金和利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很乐意为您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6-05-06 11:36
法律依据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6-05-08 15:42
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5-09 14:57
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如果是借条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回复时间: 2016-05-06 10:12
收集证据通过诉讼解决
追问:

除了欠条外还要有什么证据

回复时间: 2016-05-06 10:37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超过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予保护。
    首先,你应及时起诉至法院,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其次,证据你现有欠条,你可以补充双方的短信、录音、聊天记录等与欠款相关的证据,也可以找寻知道欠款事实的证据作证。
回复时间: 2016-05-06 10:38
可以起诉,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5-06 10:53
应当及时通过起诉到法院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5-06 11:00
你好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所以,你们之间存在借款关系,但是未约定还款期限,你有权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对方应当返还。你们约定了利息,对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合法的。
    3、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4、所以,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案中,你们未约定还款期限,所以你的权利还未被侵害,从你催告对方,对方拒绝偿还之日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所以,你现在起诉仍是在诉讼时效期间之内的。
    5、综上,建议你委托律师,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有欠条已经可以证明你们的借贷关系,如果能得到对方承认欠款的电话录音或者证人证言更加有利。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6-05-06 11:22
还也应当受诉讼时效限制,真起诉的话,要准备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抗辩的预案
回复时间: 2016-05-06 11:44
先催收又起诉,收集欠条形成原因的其他证据。
回复时间: 2016-05-06 12:14
如果只是欠款,已经过了2年诉讼时效,只有对方自愿偿还方可
回复时间: 2016-05-06 12:25
应及时提起诉讼,以免超过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6-05-06 12:31
时效是二十年,建议及时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5-06 12:49
你好,尽快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5-06 12:59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十九年前借给别人钱,双方是打了欠条还是借条对于本案处理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是打了欠条,那么从打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对方需要向您偿还款项,否则如果未在此期间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已过,您可能丧失胜诉权;
    其次,如果是打了借条,没有写还款时间,那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如果是借条的性质,您可以随时要求返还。如果没有主张过,可以受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限制。
    因此,本案的关键还是在于是以欠条还是借条方式,两者的效果和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我的补充: 2016-05-15 15:43
1、借条: 是指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

2、欠条 : 是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3、收条 是指在收到财物时接收人给送达人开具的证明这一交付事实的凭证。收条不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在开具收条时并没有到期通过给付来“赎条”的意思表示。

4、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5、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6、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7、收条同欠条、借条相比,缺少了开具人通过给付来“赎条”的意思表示,也就没有产生进一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在通常情况下,收条的用处是用来消灭在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我们为了赎回欠条和借条,在给付债权人货款的同时会要求债权人给我们打一个收条,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单凭收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具人履行义务,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8、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9、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

(1)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条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正好印证了上述观点。此外,如果权利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曾主张过权利的,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10、借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借条”名称、借款人名称、出借人名称、借款日期、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利息、借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欠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欠条”名称、欠款人名称、被欠款人名称,欠款事由、欠款日期、欠款金额、还款日期、利息、欠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收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收条”名称、交付人名称、交付时间、交付事由、交付款项、交付产生的结果(一般要指明消灭哪张借条或欠条或其他给付义务的效力)、接受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借条、欠条、收条的区别

借 条
欠 条
收 条
1
含义
不同
是借款的凭证,借款人出具给出借人的用来证明借款行为的凭证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
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
2
证明

关系不同
(1)债权债务关系
(2)借款合同关系
依据欠条只能证明双方存在欠款关系,究竟是依据什么产生的欠款关系,需要欠条持有人或出具人对基础合同关系作进一步证明
收条只能证明双方存在给付金钱和收到金钱的关系,究竟是依据什么给付金钱,需要收条持有人或出具人对基础合同关系作进一步证明
3
基础关系不同
(1)债权债务关系
(2)借款合同关系
买卖合同关系、借款合同关系、承揽合同关系、运输合同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等
买卖合同关系、借款合同关系、承揽合同关系、运输合同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等
4
形成
原因
不同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用物品等,出借人给付借款、给付物品等
(1)因买卖产生的欠款
(2)因劳务产生的欠款
(3)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
(4)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
(5)其他
“收条”可能是收到自己有权收取的东西,也可能是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5
用途
不同
用以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证明借款人有还款义务
用以证明欠条出具人对欠条持有人有未支付的欠款(货款、劳务费、承包款等)具有催款的性质
证明收到债务人的还款、货款、赔偿金、承包款等,来证明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
6
证明
责任
不同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由于借条本身易于识别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
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款形成的原因,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当收条持有人凭收条向法院起诉时,其可以证明收到对方的款项或物品,但不能证明是基于何种法律关系而收到的款项或物品,因此还需要证明收条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如买卖、提供劳务、承包、对方赔偿金等
7
双方
权利
义务不同
借条持有人:履行给付借款的义务;到期收回借款本息的权利
借条出具人:负有到期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有要求出借人给付借款的权利
欠条持有人:有权要求欠条出具人给付金钱

欠条出具人:有义务向欠条持有人给付金钱
收条持有人:已经收到收条出具人支付的款项
收条出具人:已经向收条持有人支付了款项

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
8
诉讼时效不同
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如果有还款日期,则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两年
因其不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经审查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不涉及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
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则从欠条出具之次日起计算两年
9
内容不同
借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借条”名称、借款人名称、出借人名称、借款日期、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利息、借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欠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欠条”名称、欠款人名称、被欠款人名称,欠款事由、欠款日期、欠款金额、还款日期、欠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收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收条”名称、交付人名称、交付时间、交付事由、交付款项、接受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注意事项
1
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会出现“借条”、“欠条”与“收条”标题与其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况,这时应该根据实际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其真实性质。比如双方当事人成立民间借贷合同时,借款人出具的条据虽然标题为“欠条”,实际内容却记载借款事实、经过并约定利息,这种情况下,欠条与借条并无实质性差别,应作为借条看待,并适用借条的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相关规定。
2
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1)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姓名,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在“借条”右下角由借款人亲自署上真名。签名等于确认“借条”上陈述的内容,没有签名,就等于没有确认,若借款人事后不认可,没有签名或签了假名很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借条”最好能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
(3)“借条”必须能清楚记述借贷的事实。内容表达不清,或数目不清,产生纠纷时,借款人又不认可,诉讼风险是很高的。借款数目最好能先用大写中文数字书写,然后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3
书写“欠条”除了要如写“借条”要注意的事项之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原因和用途,就是因什么原因欠钱。例如,就欠款纠纷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条”不但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而且还要证明欠款的合法性,写清楚事由,也就说明了欠款的合法性。违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如由于赌博、贩毒等理由打下的欠条。
回复时间: 2016-05-06 13:10
1、马上起诉维权,不要超过20年;2、如果数额较大,应该有付款的证明或者证据(汇款凭证、记录等等)。3、月息2分(应该是20%)不受保护保护,你只能主张年息2分或者月息2%的利息。
回复时间: 2016-05-06 15:02
这事要马上起诉追讨。再过一年就过诉讼时效了。
回复时间: 2016-05-06 15:59
建议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5-06 16:24
你应及时起诉至法院,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6-05-06 16:24
要立即诉讼,不要过了时效。
回复时间: 2016-05-06 16:48
你好,如果是欠条,没有主张过的已经过时效了
回复时间: 2016-05-06 18:44
你好,你要分清楚是借条还是欠条,两者是有不同的,建议尽快起诉解决。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欠款纠纷案件,费用不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5-06 22:16
您好,对方还承认这笔借款吗?
回复时间: 2016-05-09 10:26
可以起诉,最长时间不超过二十年。
回复时间: 2016-05-09 14:59
你好!欠条与借条是有区别的,但关键还是看具体的内容。总之是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5-10 12:39
您好,先催收,收集证据,再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5-12 19:51
你好!解答如下:1、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所以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2、目前还没有超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可以受到法律保护;3、还款利息从最近一次追索钱款的时候计算,计算到对方实际还款为止;4、可以到法院立案庭填写,立案庭一般有民间借贷案件的起诉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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