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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6年3月10日向老板口头提出辞职,后老板不承认,于是本人2016年4月20日书面提出辞职

广东-广州 05-06 23: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2016年3月10日向老板口头提出辞职,后老板不承认,于是本人2016年4月20日书面提出辞职,然后2016年4月27日与老板老婆交接后走人,然后今天得知公司发出了公示,说我未按规章制度完成离职手续造成工作脱节为由,暂停发放4月工资,我让财务帮我问过是什么意思,她说是要我回去交接完成后才能发放工资,请问这样是否合理?我不想回去再次交接的话是否可以拿到4月应发放的工资?(有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从2015年10月起到2018年10月的签了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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