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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图片侵权

北京 05-07 11:55  悬赏 50  发布者:summer……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
刚刚收到法院的传票,说我手机网站的一本相册内的一张图片涉嫌侵权。我网站是类似于微博,给用户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站,我网站的内容全部依靠用户分享上传,我们有负责审核图片的部门,但是这张图片没有水印,没有署名,是一张很普通的照片,基本无法辨别。
原告同时告了100多家互联网企业,我的问题是:
1. 我公司之前没有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就直接被起诉,我现在删除那一张图片还用付出赔偿责任吗?
2. 如果侵权成立,我如何避免被敲诈?因为如果侵权成立,那么任何人都可以上传一张自己申请了版权而我又不知道的图片,然后来起诉我。法律的公平性和威严性荡然无存。比如。我可以现在就上传一张有版权的图片到微博,然后起诉微博。 
3.我是否适用避风港原则?及网络传播权条例第22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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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5-07 13:29
是否删除照片就不承担责任,要具体看对方的损失及诉讼请求
追问:

第二个问题呢?无解吗?

回复时间: 2016-05-07 13:30
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5-07 13:38
您好,要具体看对方的损失及诉讼请求
追问:

如果对方是敲诈呢?难不成让类似qq空间,微博之类的网站全部关闭上传功能吗?

回复时间: 2016-05-08 07:20
答:1,是的,2,不是,使用他人作品需要付费,可以声明。3,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条例》第14条,对适用该原则有明确规定,你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比照。特别提示,根据《条例》第23条的规定,初步认为是涉嫌侵权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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