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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江西-南昌市 11-11 21:29  悬赏 0  发布者:使人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女方.因夫妻感情不合想离婚.男方不离我该怎样起诉离婚.我又该怎样收取夫妻不合的证据呢?怎样才能证明夫妻分居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1 21:57
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帮助代理诉讼离婚。
回复时间: 2011-11-11 22:34
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1-11-12 10:06
分居必须两年以上,可以要求社区或其他人作证;起诉离婚,若您这边的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而男方坚持不离,则法院一般会判不离;但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就可以判离!
回复时间: 2011-11-13 20:49
建议面谈,具体商谈如何起诉。
江西法律运用研究中心、南昌八一广场法律咨询站值班律师、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邮箱:zsb8906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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