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李波  
已解决问题

你好!

 10-22 16:15  悬赏 10  发布者:weigao……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江苏 回答:(3)
我有个朋友在2000年-2001年期间,在外地一先开张酒店打工.在晚上值班期间,拿了公款12000元左右回老家至今.期间他出去打工用的是自己的身份证,车站旅馆查也没事,现在那里的老板发函到他老家的公安机关请求协助.,这么长时间超过法律有效期了吗?如果有效的话,我朋友现在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10月22日 16时45分
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又称追诉时效。根据不同案情有不同的追诉期。




《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0-22 16:20
1.没有2.归还。3.自首
回复时间: 2008-10-22 16:25
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27
江苏 无锡
人气:51431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8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96
山东 潍坊
人气:1325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