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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非法手段转移公司货款的行为是否是犯罪?

上海 11-09 13:41  悬赏 0  发布者:正义在哪? 给我留言  回答:(7)
股东甲与股东乙在公司各占50%股权,其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需要股东甲和乙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方能支配。而股东甲利用了外资银行收到传真件并电话确认即放款的条款,采用使用过的《境内汇款申请书》中的签名及印章复印后,在股东乙不知情,无确认的情况下,采用欺诈行为将公司帐户上属于下家的货款20多万美金私自转移。股东乙在得知帐上货款被转移后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然而公安机关最后却以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我要咨询的是:上述事实非常清楚也很容易查证,这种行为难道不是犯罪吗(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特征主要表现为:第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直接故意;第二,在客观上,行为人采用秘密的方法获取财物;第三,秘密窃取行为主要是针对实行行为;第四,窃取对象是公私财物)?
问题补充:
不管有何理由,就其行为本身是否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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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09 13:58
这里还有个问题需要确认,股东甲将钱弄走后,究竟是占为己有,还是有其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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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009121731 

Tel:13774354747

百度Hi群:1239503

msn:  yanglawyer123@126.com

Email: yanglawyer123@126.com

 

回复时间: 2009-11-09 15:25
转移走的钱去向如何,如不让乙方知道,非法占有,涉嫌职务侵占罪,可追究刑事责任并追回钱款,如转出钱是为公司付款,则是经营纠纷,可依据公司章程等内容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09-11-09 18:21
欢迎你有机会来电话谈谈,要不你把电话号码告诉我,我给你打也行。(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009-11-10 08:18
此种情况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侦查,因为你们有合作协议存在,你要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09-11-10 11:09
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09-11-10 12:14
要看是何原因,如果是公司运营需要支取的资金,不属于犯罪;如果无故转移公司资金,则涉嫌犯罪.
回复时间: 2009-11-10 13:09
不属于盗窃,涉嫌职务侵占或挪用,公司该聘请律师做法律顾问,详情可来电联系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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