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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重庆-九龙坡 11-14 14:48  悬赏 10  发布者:lindbe……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问晚婚的如何界定的?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5天婚假,我向公司请婚假跟老婆的年龄有关系吗?我和老婆不在同一单位,如果我老婆未满23周岁,是否我也不能享受法定的5天婚假?急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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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4 15:19
晚婚是男方26周岁,女方24周岁,享受15天假期
回复时间: 2011-11-14 18:01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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