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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

山东-烟台 05-11 12:16  悬赏 0  发布者:wattj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的问题是关于房产证的办理的问题:我是2004年九月签订的购房协议,协议中开发商应予2006年8月前为乙方办理房产证,违约责任中提到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逾期一日向对方缴纳千分之零点一的滞纳金。请问律师先生像我们这种情况“房产证”今年才要求我们办理是否属于开发商违约,我们应该怎么维权, 今天收到邮政过来的  催办房产证通知      ,我们应该怎么做,是先办理房产证还是先维权?我家房子在开发区,我们小区有好多我这样的户主,也有一部分因为各种原因把购房合同重签了。再就是我们接到的催办房产证通知有什么法律效应吗?
      在线等!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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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11 13:31
可以就合同与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的滞纳金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催办房产证的通知,仅是一个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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