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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欠下高利贷,人走了,债主找我怎么办

江苏 11-14 21:27  悬赏 10  发布者:SX1010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0老公4月份老公借下100万的高利贷,利息是每个月13万,2011年3月向令一人借了100万高利贷还了去年的100万本金,利息是每月10万元,今年9月份还不上利息了,被罚了30万,然后利滚利,现在二百多万了,上个月人跑了,当天晚上他才告诉我他借了这钱,之前我一直都不知道,这钱什么时候借的,用到哪里去了我都不知道,家里房子也被他卖了还高利贷了,卖房子时还骗我,把这房卖了买个更大的房,现在夫妻无共同资产,住在他姐姐这,还有宝宝才21个月,高利贷的人总是来闹,到他爸爸那闹,到我单位里闹,还到他姐姐这,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爸妈叫我离婚,我不想,我还有个宝宝呢,宝宝没有爸爸,不能没有妈妈。如果离婚,我需要支付高利贷的钱嘛,借条上只写了本金,没写利息,有担保人,担保人和高利贷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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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14 21:52
看债务的性质,如果用于夫妻生活之中,是你们的共同债务,你就有义务偿还。
追问:

如果不离婚在以后的生活,我自己工作存下的钱,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将来被高利贷的人告了的话,法院会把我的财产判给债主嘛?谢谢

回答:

如果判定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你就有义务偿还。仅有一套用于居住的房屋,一般不会被强制拍卖偿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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