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思南  
已解决问题

宝宝能申请赔偿吗?

 11-15 20:52  悬赏 0  发布者:byfan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宿迁 回答:(3)
宝宝三岁,婆婆去医院看病,到医院去探望,玩耍时被医院放置的地面广告牌划伤四根手指,其中两根较严重,经脉划伤,到医院治疗后发了两万多元,现在孩子出院了,但手指活动受限,可能需要二次手术,因为经济紧张,跟医院交涉,医院称广告牌是卫生局放的,跟他们没关心,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是跟医院还是卫生局,怎么要求,请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江苏-徐州]
  • 周春律师
  • 电话:13013998319
  • 33887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11月15日 20时53分
医院有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也就是说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医院做赔偿的了?请问申请赔偿怎么个操作,这种情况,能赔偿多少?请帮忙解答,谢谢!

回答:

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赔偿项目有:后续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恢复情况,看是否需要伤残鉴定。如构成残疾,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

追问:

明天我会让孩子的爸爸妈妈给您打电话,请您帮忙解答,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15 21:05
医院应承担相应的疏忽管理的责任,赔偿项目包括诊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1-11-15 21:08
从侵权的角度入手,先和医院协商,不成在通过诉讼的途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西南昌市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江西 南昌市
人气:1430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48
山东 菏泽
人气:218894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9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