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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办理

湖北-武汉 05-13 16:50  悬赏 0  发布者:xu8138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男,湖北人,
女方,越南人,于中国湖北武汉登记结婚,居住在越南,房产,小孩均在越南
现因感情不合,需办理离婚
1. 越南法院的判决,在中国是否有效?
2. 因女方不想回中国办理离婚手续,男方可否单方面申请离婚,如果可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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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13 16:56
涉外案件具体可以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5-13 17:06
您好,您可以在武汉起诉离婚,因为武汉是婚姻缔结地。
回复时间: 2016-05-13 17:15
男方可以在武汉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13 18:48
越南法院的生效判决,是可以在中国申请执行的,中国和越南有司法协助的协议,但是需要你到庭,否则缺席判决的内容,中国法院一般不予认可。
另外,你可以在中国法院直接起诉解决婚姻问题,起码再我国范围内,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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