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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疑问

 11-11 11:27  悬赏 10  发布者:334451……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中山 回答:(5)
简单点说,我是上家公司的股东,旧公司因为和别人打官司输了,公司把法人变更后,股东也撤了,法人跑了.我现在想重操旧业,不知道会不会因为我是以前旧公司的股东而连累到我新开的公司呢?因为办公地点还是以前旧公司的同一层楼.
问题补充:
能不能简单点,我不懂法律,上家公司已经换法人,我们两个股东也不做了.那我们自己新开的公司,是不是得承担上家的遗留的法律债务?会不会因为我们曾经是上家的股东而给要求承担赔偿?麻烦请简单的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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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1月11日 17时33分
你上家公司的债务只以你上家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如果上家有还不清的债务也不会连累你现有的公司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11 11:49
答:你承担责任限于你在旧公司所拥有的股份,新公司中你股份的收益可以作为强制执行对象。办公地点不是新旧公司具有连带关系的执行依据。
回复时间: 2009-11-12 12:42
建议带齐资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09-11-12 17:26
股东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09-11-13 15:23
你仅以你的投资为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新开的公司是不必承担上家的遗留的法律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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