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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们属于轻伤

陕西-西安 05-17 15:36  悬赏 0  发布者:baiyig…… 给我留言  回答:(6)
前几天做广告老板去问开店老板要门牌制作费,被开店老板一群人打,把做广告老板要的头部缝了几针,鼻梁骨折,眼框骨折,还有没有检查完,诊断证明还没有出,现在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17 15:42
必要严重 对今后有一定影响
回复时间: 2016-05-17 16:50
您好!
可以报警处理。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05-17 18:17
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北京刑事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回复时间: 2016-05-17 16:0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做广告老板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做广告老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做广告老板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做广告老板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6-05-17 16:24
及时报警,做伤情鉴定,确定下一步维权方案,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5-17 17:39
是否属于轻伤,以法医及鉴定结果为准,这是个医学问题,律师没法准确回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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