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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被淹

山东-临沂 11-18 15:27  悬赏 0  发布者:舒月0507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1年11月15号,单位和我们在未接到(11月10号热力公司供暖公示,一直未进行供暖)试水通知的情况下,热力公司进行打压试水导制楼上积水渗漏我们楼下,家具及电脑被泡,关于电脑的维修费用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注:房屋为租住房,房主,单位,热力公司均已知情,楼上不经常在家尚在联系。

如果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希望能介绍相关法律人员给帮助。
问题补充:
楼上住户未联系到,单位,热力公司均已回避责任说与他们无关,我们房主对我们损失有没有要承担的责任?

(电脑已送去检修,电池,主板,健盘,内存均已损破,硬盘出现响声,因为还有积水,显示器还不能确定是否损坏)

还请好心人,多给一点给力的帮助,让我们冤情和损失降到最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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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3 12:41
事前应该先进行通知,以便业主采取措施,物业负有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通知义务就应该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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