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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去车管所办理业务委托书期限的问题。

上海-青浦区 05-18 10:27  悬赏 0  发布者:siloue……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单位出具委托书委托本人去沁春路车管所办理业务,委托书期限为2016.4.12-2016.4.20.本人于2016.4.12递交合法资料送入窗口,窗口回答办理期限大约30工作日,会电话通知,我于4.12日下午离开车管所窗口。
    到5.11车管所来电,说我单位出具的委托书已经过期,不能办理,我回答我是在单位合法委托期限内递交资料来办理业务,单位是委托我来办理,不是委托您车管所办理,这个委托期限怎么能根据你们的业务进度来写呢?
    对方坚持,我们的资料在车管所排队排了一个月,等到能办理时已经是5.11日,所以我们单位委托书要重新填写。
    请求律师,我认为委托书是单位授权我去办理业务,我是在合法授权期限内前往车管所办理,并提交所有合法材料,当时车管所无任何异议并收入办理,告知等30工作日办理完毕,电话通知。车管所认为我的委托书要按照他们的办理期限填写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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