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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经济纠纷导致的离职赔偿问题

山东-青岛 11-16 15:12  悬赏 10  发布者:fan_yi……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
    你好,我是一名即将离职的在职员工,我想咨询下,如果我自动离职,可以从公司获得哪些经济补偿,现在的情况是,公司每个季度都会评定员工表现,定出A/B/C/D等级,由于我工作调动,不在原领导手下做事,过渡期,原领导直接给予评D(没有季度福利),然后公司人力以季度评比为D,表现不好,在公司集体涨工资的时候,不予涨工资,因此,发生劳资纠纷,这种变向的克扣工作的做法,如果在我提出离职(而非公司辞退)的情况下,可以争取到何种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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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16 15:25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你在该公司工作时间算,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足六个月按半个月算。
回复时间: 2009-11-16 16:02
如有证据证明因被克扣工资而主动提出辞职的,可以获得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09-11-17 18:16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你在该公司工作时间算,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足六个月按半个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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