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龙宇涛  徐荣康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想离婚。女儿七岁,怎样才能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黑龙江-哈尔滨 05-24 09:3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1)
你好,我想离婚。女儿七岁,怎样才能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5-24 09:42
你好,证明孩子和你在一起有利于成长,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5-24 09:42
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5-24 10:02
建议搜集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向法院起诉,争取抚养权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5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5-24 11:02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5-24 09:37
建议搜集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向法院起诉,争取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6-05-24 09:41
需要看具体情形,法官会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5-24 09:45
需要征求孩子意见
回复时间: 2016-05-24 09:46
你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回复时间: 2016-05-24 09:46
搜集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6-05-24 09:49
你好,孩子归有利于子女成长一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16-05-24 09:51
搜集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向法院提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西太原
上海杨浦区
上海黄浦区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山西 太原
人气:50387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5150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866
广东 广州
人气:3932097
山东 菏泽
人气:217991
安徽 合肥
人气:10482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