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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资寻

广东-广州 11-23 18:22  悬赏 0  发布者:leiben…… 给我留言  回答:(6)
咨询下律师关于防卫问题:由于村民平时关系不和,甲在长期凭自己强大口头等行动欺负当事人,一天甲把车停在路中央,当事人背着玉米必须要经过路上,甲口头上恐吓当事人说你过来我弄死你。于是当事人为防伤害,首先出手用小刀把甲砍成重伤,大腿肯折。还在住院,像这种情况当事人是“事前防卫”么?需要负什么责任?
问题补充:
补充:甲停上车,离十当事人十米远,下车骂当事人说我搞死你,是一条独路,甲迅速跑到达当事人处,甲是曾经武警兵,凭自己感觉应该打得过当事人。当事人是建筑工人,手脚麻利,在甲冲上来时,快速反应过来用手中的刀致甲大腿骨折。这样是不是算正当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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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3 18:30
从你陈述来看这个不是正当防卫,是故意伤害的行为,需要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1-23 18:33
属于假想防卫,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但应该从轻,毕竟受害人有过错。
回复时间: 2011-11-23 18:55
属于故意伤害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1-23 18:56
这叫作假想防卫。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你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回复时间: 2011-11-23 23:09
不算正当防卫
回复时间: 2011-11-24 08:17
属于故意伤害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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