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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更名

广西-南宁 11-24 10:09  悬赏 0  发布者:GXNN星辰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父亲去世多年,家有一栋房产名为父亲一个人的名,一直未更名。母亲健在,我们兄弟姐妹五人(两男三女),母亲招集我们五个儿女交代房产归属意愿,说该房给我和我哥兄弟两人所有,姐妹三人也同意。现想将房产名吏名为我和我哥两人的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什么手续,到那里才能将房产更名到我和我哥的名下,怎样简单且费用低,费用又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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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4 10:11
需要办理公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公证,然后按照继承的手续,由兄弟两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追问:

办理更名过户手续需要交纳什么费用,费用大概是多少

回答: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是免契税的,但办理公证时需要先房产评估,评估费一般是房产价值的2%左右,具体的可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1-11-24 10:16
夫妻一方已死亡,产权证所有人死亡,须带子女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办理公证手续,产权证上的所有人配偶 死亡须出居委会及所在街办行 政单位证明。
回复时间: 2011-12-04 22:03
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公证,然后按照继承的手续,由兄弟两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是免契税的,但办理公证时需要先房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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