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李保忠  
已解决问题

离婚问题

 11-19 15:07  悬赏 0  发布者:qhdazh……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德州 回答:(3)
女方患有精神病,婚后男方只给看了一次病,就把其送回娘家,期间,娘家人出资1万余元为其看病,现病情稳定,后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宣布婚姻无效。请问:1、该婚姻能否宣布无效?宣布无效婚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有无时间规定?2、如果宣布婚姻无效的话,娘家支出的药费能否让男方承担?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11月19日 15时18分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但据你所说现在病情稳定,不一定治不好。娘家出钱治病,没有说明是什么关系,所以不认定为是借贷关系,娘家支出的医药费男方可以不承担。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19 15:42
从保护民族的健康、提高人口素质出发,婚姻法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但婚姻法对婚前虽然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却已经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姻,并不是一律规定为无效,而是作了区别处理。即在结婚以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取得结婚证以后经过医治,仍然没有痊愈的人,其婚姻属于无效婚姻;那些虽然在结婚以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在取得结婚证以后经过医治,其疾病已经痊愈的人,其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其原有的禁止结婚的情况,已经不存在了,其原有的疾病,不会再对其配偶及后代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此时该婚姻就成为合法、有效的婚姻,而不再属于无效婚姻。

1.本案能否宣告无效需要看三点:一是女方所患精神病是否严重,二是女方是否在结婚前就已患有此病,三是此病目前是否不能痊愈;如果以上三个问题都回答是的话,则有可能被宣告无效;时间上没有规定,只要婚前患有婚后经治疗无法痊愈,婚姻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被宣告无效。
2.关于医药费,女方的娘家可以主张由小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承担。
回复时间: 2009-11-19 21:29
要看登记时是否患有不允许结婚的疾病或者登记时女方是否不具备行为能力,才能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4923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81
安徽 合肥
人气:283018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45
广西 柳州
人气:70941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