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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员考试政审问题

北京-朝阳区 05-27 04:05  悬赏 0  发布者:weilin……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参加了2016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报考的是北京市公安局,在所有考试都通过的情况下顺利进入政审阶段。前日,接到招生单位电话,告知通过综合考察,不适宜参加公安工作,并未告知具体原因。在本人再三追问下,对方回复,我们有规定,政审都是涉密的,不便透露。本人追问,是否可以行政复议,对方没有答复。(有电话录音为证)
请问:1.招考单位是否有权力不告知本人政审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2.只是电话告知结果,没有告知书或通知书,是否可以行政复议?
     3.是否可以为此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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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27 09:08
你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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