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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三十年不变的话,如果老人没有了,儿女可不可以继承?村里有

辽宁-本溪 05-27 17:5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土地三十年不变的话,如果老人没有了,儿女可不可以继承?村里有权抽回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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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27 18:13
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追问:

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追问:

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句话怎么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是我爷爷和我奶奶的名字,我爷爷已经没有了,如果我奶奶没有了的话,是不是土地就被收回了?可以这么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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