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安闰平  吴健弘  高宏图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学校负主要责任没有,要赔偿多少

贵州-贵阳 11-24 18:44  悬赏 20  发布者:pzo8331 回答:(3)
小学四年级寄宿生吴小曼同学在其三楼的邻舍玩耍时,正逢老师夜间检查,女生害怕老师批评,不敢从邻宿舍的大门回到自己的宿舍,便想从邻宿舍的窗户爬过她本人的宿舍,慌忙中不小心从窗户坠下,由于伤势过重,在送往镇医院的途中死亡。小学生从死亡打到尸检至掩埋和赔偿,校方只花了一天的时间,说是要赔偿死者家属107169元,其中校方只赔1万元,而且校方是以爱心补贴为名誉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4 18:45
学校应承担部分责任,一万元太少。
回复时间: 2011-11-25 12:12
学校应承担部分责任,一万元太少。
回复时间: 2011-11-26 17:01
学校应当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万元太少,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广东东莞
浙江杭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90236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95020
四川 成都
人气:327
山东 菏泽
人气:347895
江苏 无锡
人气:54368
河北 保定
人气:17411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