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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河北-廊坊 11-24 20:24  悬赏 0  发布者:336336 给我留言  回答:(5)
朋友借高利贷35万元,让我担保,可当时债权人不让签担保合同,却让我写了一张35万元的借条,借条如下(今借现金35万元正。    某某    年  月  日)现在朋友还不起跑了,债权人将我起诉法院,我该怎么办?借条没债权人姓名,我可以不承认借条是债权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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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24 20:39
法院不会采纳你的主张。
回复时间: 2011-11-24 20:26
持有借条的人就是债权人.
回复时间: 2011-11-24 20:28
只要你签字了,就要承担责任。不承认必须有证据。

北京吴晓东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1-24 20:31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回复时间: 2011-11-24 20:33
持有借条人就是债权人,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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