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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撤股,股金问题

江苏-苏州 11-25 15:31  悬赏 25  发布者:李艾一 给我留言  回答:(8)
有没有规定,股金算清之后还要在支付几个月或半年的工资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5 15:34
主要是看你们当初怎么样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11-11-25 15:33
答:不是一回事,约定工资并没有支付的话,可以主张,不冲突。
回复时间: 2011-11-25 15:46
没有这种规定,股金和工资是两码事,完全没关系的。本律师熟悉股权事务,如有疑难欢迎电话/QQ联系。
回复时间: 2011-11-25 15:47
《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如果未经法定的清算程序,公司即注销的,你可以向承担清算责任的股东要求支付工资。
支付的工资以你的实际工作期限为准,并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11-25 16:26
要看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11-11-25 16:56
没有规定。
回复时间: 2011-11-26 15:46
股金和工资是两码事
我的补充: 2011-11-26 15:46
支付的工资以你的实际工作期限为准
回复时间: 2011-11-27 16:47
两码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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