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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委托书我代理房主签了居间服务合同,该合同有效吗?我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广东-佛山 05-29 14:01  悬赏 0  发布者:安慧江 给我留言  回答:(3)
没有书面委托书我代理房主签了房屋居间服务合同,把车位和房屋分开转让,由于业主不同意车位与房屋分开转让,使合同无法执行,该合同有效吗?我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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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29 15:35
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该合同效力待定。
我的补充: 2016-05-29 15:37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中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回复时间: 2016-05-30 11:04
如果对方没有给您出具书面的委托书的,您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回复时间: 2016-05-31 18:03
需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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